[38] 同上书九页,载《续修四库全书》(八三五·史部·政书类)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版,第154页。/优_品?暁`税-徃~ /追¢嶵·歆¢蟑_节^
[39] 马克思《鸦片贸易史》(一),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》人民出版社,1972年版,第2卷,第26页。
5-2 “禁”还是“弛”
早在道光十四年(1834),广州方面就有一批官绅士夫对朝廷禁烟成效表示怀疑,街谈巷议,日盛一日。当时担任广东观察使的许乃济,对鸦片愈禁愈多,白银严重外流,深为忧虑。认为光靠朝廷一纸禁令,断不能杜绝烟害,长此以往,烟毒将无所底止,但一时又拿不出正本清源的有效办法,夙夜长思,每多嗟嗟叹。某日,恰巧同年好友前仁和、乍浦县令顺德何太清来访,谈次间,两人对洋烟日滋、禁令具文深为感叹。何太清认为若要制止白银外流,不如大胆废除禁令,听任民间自种罂粟熬烟出售。土烟价格较洋烟便宜,吸食者当会舍贵就廉,争相买食,而洋烟无利可图,自会不来中国;即使来,粤海关及其他海关可厚征其税,并规定只准以烟易货、不准易银,违者严办。\d¨a?s_h,e+n^k?s′.*c^o_m+如此不出20年,将不禁自绝。何太清说,这个办法,实在是中国利病枢机,只是因与朝廷禁烟宗旨不协,不敢据以入告。许乃济对老友见解大为折服,但一时还不能确定是否可采,便在数天后往访学海堂教谕吴兰修,听听他的高见。
吴兰修,广东嘉应州人,是当时享有盛誉的著名时务家,也是许乃济的老朋友。他与学海堂同事熊景星、仪克中等人,都对禁烟持怀疑态度。由于他们敢于发表意见并得到督抚司道的同情支持,成了当地怀疑派的代言人,而学海堂也就成了广东弛禁论的本营。当吴兰修听取了许乃济对何太清弛禁主张的转述后,不仅表示同意,而且愿以个人名义撰文向广东当局进言。[1]于是,禁烟史上第一个弛禁主张,便在广东酝酿成熟。
吴兰修不久便写出《弭害》一文,直率地提出了弛禁的意见。文章指出:鸦片走私是“以中原易尽之藏,填海外无穷之壑,日增月益,不知其极,所谓无纤末之利有莫大害者此也”,肯定鸦片烟流入有百害而无一利。接着,对拔本塞源说作出了驳难,认为贩运鸦片者不止英吉利一国,专绝其一国贸易则无以善其后,尽绝各国贸易则无以服其心。^求_书+帮! ¢毋?错`内?容,即使诸夷尽去,不仅将沿海数十余万靠与外商贸易的民人百姓因之失业,会给社会带来动乱和灾难,而且沿海各省海面辽阔,海上的走私贸易事实上也禁止不了,怎么能谈得上“绝其互市”呢?至于论者所谓严法例禁,非重典不可之说,就朝廷采取的措施看,“嘉庆初,食鸦片者罪至枷杖,重以流徙,加以连坐,法非不严也,禁非不厉也,而弊仍不止”。为什么?就是因为胥役藉法令为利,“立法愈峻则索贿愈多,其包庇如故,护送如故,兴贩吸食如故”,否则为什么会发生捕获十百而报一、二,把充公没收来的鸦片作为己有而暗中进行贩卖呢?文章指出:为今之计,只有权衡利害轻重,“自一人言之,则鸦片重而银轻,合天下言之,则鸦片轻而银重”,因之,嗣后仍应照常准其入口纳税,交付洋行,兑换茶叶;内地种者勿论。至于洋船出口,不准其携带纹银,由行商报查具结;关口若盘获洋船夹带纹银出口,可尽数奖给查获的员弁,密报者给半,具结不实者课罪。如此十年之后,情况当可根本减半。这就是避重就轻之法[2]文章写完后,吴兰修立即呈给总督过目。
两广总督卢坤、广东巡抚祁,“见而心折”,对《弭害》一文极为欣赏。他们作为洋烟走私最大源头的广东地方最高领导,对禁烟一事本来就十分头痛。朝廷不断地申令严禁,上谕一道接着一道的发来,限时限刻要查办兴贩吸食,声色俱厉地要杜绝来源。不执行固然不敢,要执行却着实困难。且不说洋人猖獗,走私贩子诡诈给查禁带来种种难处,即使是负责查禁的缉私弁兵、衙门胥吏,也与贩子、行商相互勾结,密为包庇,盘根错节,犹如一团乱麻,让你左右为难。结果,只好对上虚报搪塞,阳奉而阴违;对下,例行故事,开一眼而闭一眼。只要皇帝不发觉,下面不发难,就算是太平无事。这种夹缝中求生的日子,不说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