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笔者在前些章节里曾时不时的提过,在民初国会里,那些八百罗汉所表演的全武行,才比今日台北的立法院热闹得多呢。!纨,本¢神¢颤- ~冕-费\越`毒/就以动武的武器一项来说吧。台北立法院里的打手,只能‘赤手空拳’的来搞他个‘拳打脚踢’。八百罗汉中的花和尚鲁提辖,可是厉害得多啊。他们那时还没有原子笔。他们所习用的‘文具’,还限于砚台(石制)、墨盒(铜制)和毛笔。砚台、墨盒加墨汁和水,有重至一磅以上的。一枝毛笔,加个铜帽,也是个小小的飞镖。一个国会议厅之内,就有砚台、墨盒、飞镖八百个之多,一旦罗汉们野性爆发,火并起来,‘文具’变成‘武具’,笔砚横飞,墨汁如雨,那还得了?……须知,我们学自洋人,在立法机关里打伤人是不犯法的。有力你尽管去打好也。那时在中国国会里参观的洋记者和外籍观光士女,对我们的砚台、墨盒都存有莫大的戒心。后来北京国会内的管理员,也怕文具伤人,乃把八百只砚台、墨盒,都钻了孔,用螺丝钉钉牢在桌上,以策安全。\r?u?w*e+n?5·.-o,r/g`当年在国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,有些洋记者就以此发问说,中国的议员为何有那么大的脾气?国会的发言人说,中国人都喜欢吃猪肉嘛,Pork的脂肪多。一个人的脂肪多,就脾气大,所以国会内才打个不停,云云。有的读者批阅拙作至此,可能认为笔者把历史上的鸡毛蒜皮都记录下来,是轻忽历史了。朋友,非也。搞微观史学,本来就是一叶知秋,从小看大嘛。在本篇着墨期中,我个人也正在一面撰文,一面在看美国电视新闻,看那第一○六次的美国国会正在开幕。共和、民主两派,为着弹劾柯林顿的好色问题,唇枪舌剑也正在对决之中。以一个定居此邦逾五十年的华裔治史者,面对这幕正在制造中的美国历史,不禁感慨万端:(一)他们这一套,已有数百年实践经验的议会政治,不只限于我们所看到的参、众两院,在电视中的表演呢。这是他们从幼稚园就开始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呢。舍其本而逐其末,我们中国人学得到?学不到呢?效颦莫笑东村女,头白溪边尚浣纱。各民族的政治制度,都是经历数百年磨练出来,自有其民族特色的制度,它不是一辆汽车,或一架电视,可以从甲国搬到乙国;乙国搬到丙国去的。东施效颦,是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呢?加以我们这些,酱缸出身,包袱奇重,而并无自觉的政客和学人,硬把黄牛当马骑,是否会自贻伊戚呢?(二)纵然学得像模像样了,像今日的以色列、日本、南韩和台湾,是否真能解决我们的实际的问题呢?纵使能解决若干问题,它是否是个唯一的方法,或较好的方法呢?台湾选举,筵开千席,搞民主政治是否应该如此呢?大陆经济发展到适当程度,是否也会如法炮制呢?不如法炮制,是否会另有出路呢?真是爱而不见,搔首踟蹰,不得其解。~3¨叶*屋_ !唔·错·内~容′政治制度,本来是要通过长期实验和实践,才能安定下来,传之后世,五世其昌。但希望我们目前以美国模式为蓝本,会慢慢磨练出一个我们自己的制度来。江元首应该因势利导,千万不可开倒车。】
黎元洪依法继承
总之,不论段祺瑞心意中是如何的矛盾,他最后还是在与北洋派老政客徐世昌密议之后,决定让黎元洪副总统‘依法承继’,出任大总统。
前已言之,这个‘依法承继’四个字是徐世昌敲定的。徐世昌(一八五五-一九三九)进士出身,满清时代做过东三省总督,袁世凯时代做过国务卿,就称‘相国’,是北洋派当时第一号的大官僚、大智囊和政坛老狐狸。他这四个字诀可说是一言安邦,全国各实力派人人接受,皆大欢喜,因为徐氏并未提出所‘依’何‘法’,大家就可以各取所需,而暂时合作了。
这个‘法’,让我们再重复概括一下。对南方的反对派来说,显然指的是‘民元旧约法’。恢复民元旧约法,不但由黎菩萨来当挂名总统,那失业多年的旧国会议员,八百罗汉,又可重入庙堂,去继续其纵横捭阖了。而这个‘法’,不论是新是旧,对黎、段二人来说,也是各有长短已如上述。尤其是段祺瑞,他不论做国务卿或国务总理,他对总统对国会